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推动上海新型高校智库的建设与发展,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继续实施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服务工作,具有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本市高校在职教师。承担过党政机关决策咨询任务或提交过决策咨询报告。
市级高校一类智库的专职研究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
(一)请根据《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20版)》(见附件1)开展研究,申报人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选择具体的研究角度和侧重点。
(二)2021年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项目分为“战略研究类”和“学术会议类”两类,每位申报人只能择一申请1项;每家研究机构申报不超过3项。
“战略研究类”项目,需提交至少3篇决策咨询专报。“学术会议类”项目,需举办至少1次具有一定规模的会议,并提交至少3篇决策咨询专报,优先支持已举办2年以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会议项目。决策咨询专报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信息报送部门进行报送,并报市教卫工作党委办公室备案。
2021年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拟支持75个左右项目,其中“战略研究类”约60项,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学术会议类”约15项,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申请金额取万位整数,不得出现小数点。具体支持经费以财评审定金额为准。
申报人承担的上海高校智库项目(2019年及以前)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承担上海或国家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或课题到期仍未完成或经结项评审未予通过的,不得申报。申报项目如已获得上海市其它市级财政专项经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
三、遴选工作
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入选。
四、研究周期
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项目的实施周期为1年(原则上2021年内完成),申报人需按照评审通过的建设计划推进实施,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名称和绩效目标、经费预算等内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需报学校智库主管部门同意,由主管部门向市教卫工作党委宣传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后续申请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项目的重要依据。高校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高校分类评价相关指标测算依据。
五、经费管理
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经费为上海市财政教育专项经费资助,经费预算将进行专门评审。
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上海市教委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高校财务和智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管项目负责人合法合规使用经费。
六、研究要求
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开展研究,按照要求完成研究任务。决策咨询研究应坚持科学严谨态度和良好学风,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故意误导党政机关决策,不得“一题多报”“一稿多投”。申报人违反学术研究精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当年项目和后续上海高校智库项目申请资格。
七、材料报送
各高校智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次申报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项目申报人填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见附件3,纸质一式八份、需双面打印),审核并在封面加盖智库管理部门公章。由高校智库管理部门收集整理本单位所有申报文本,统一送交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学校科研处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纸质材料交行政楼345,电子版发送至pengf@dhu.edu.cn
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将在4月底之前组织专家评审,通知通过初审的申报人网上填报财政预算信息,打印带水印《申报文本》并盖章上传。
附件:1.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20版)
2.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
5.参考模板.doc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彭斐 67792171 pengf@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