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高校思政工作有关要求,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从2023年度起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哲社专项”),属于与“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并列的科研类项目。
2023年度“哲社专项”设立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三个类别。有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人可以重点选择《2023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
围绕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内涵式发展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5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围绕推动高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5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三)“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围绕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开展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拟立项20项左右,研究经费自筹(限非财政性资金)。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不能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其他类别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哲社专项”。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书填写
申请人需填写《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报书”“论证活页”)(见附件2、3)。
(二)材料审核
由各单位文科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遴选审核,要求严把质量,择优推荐。
(三)材料提交
请申请人于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前,将申报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wkzx@dhu.edu.cn,邮件以“上海市教育科研哲社专项+姓名”命名,逾期不予受理。因疫情等原因,书面盖章材料报送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教师积极申报。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所分配的名额,严格遴选。鼓励开展“有组织的科研”,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二)“哲社专项”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宣传处(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管理实施。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设秘书处,委托秘书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五、项目经费管理
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实际经费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两类项目的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朱媛媛,联系电话:67798712,联系邮箱:wkzx@dhu.edu.cn。
附件1:2023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docx
附件4:2023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