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有关老师:
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已经发布,该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附件1)要求组织申报,二级单位限报项数说明如下:
专题类别 | 二级单位 |
专题一、优秀学术带头人 | 原则上不超过1项 |
专题二、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 | 原则上不超过1项 |
专题四、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 | 原则上不超过2项 |
专题五、优秀技术带头人(技术转移) | 原则上不超过1项 |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要求(附件1),积极准备, 2022年度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通知实行无纸化网上填报,申请人登录上海科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9:00),请您于2月6日(周日)12:00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逾期视为放弃。提交后请关注系统中的审核状态,申请人应及时依照审核意见修改并提交,直至状态变为“已审核”。
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择优遴选,同时收集所在部门申请人的申报信息,形成汇总表(见附件2)并负责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于2月6日(周日)12:00前将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zxkyc@dhu.edu.cn邮箱。
部分申报注意事项(指南请参阅附件):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年龄等相关要求,请仔细阅读指南(附件1)。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万人计划、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含青年)、长江学者(含青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海外)、青年拔尖人才;(2)已入选市领军人才等市级人才计划或行业性领军类人才计划, 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东方学者、上海领军人才、医学领军人才、农业领军人才。
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科研院联系人:马骏,67792057
Email:zxkyc@dhu.edu.cn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