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有关老师:

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科学仪器领域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同一二级单位限报3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要求(附件1),积极准备,科学仪器领域项目实行无纸化网上填报,申请人登录上海科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8189:00),请通过二级单位遴选的老师826日(周1200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逾期视为放弃。提交后请关注校内遴选结果和系统中的审核状态,通过校内遴选的申请人应及时依照审核意见修改并提交,直至状态变为“已审核”。

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择优遴选,同时收集所在部门申请人的申报信息,并负责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于825日(周16:00发送推荐申报人员名单至科研院zxkyc@dhu.edu.cn邮箱。部分申报注意事项(指南请参阅附件):

  1.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 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请资助经费预算须真实合理,并符合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5. 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但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负责或参与各类项目,申请时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

  6.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科研院联系人:马骏,67792057

Emailzxkyc@dhu.edu.cn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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