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 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有关老师:

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已经发布,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要求(附件1),积极准备,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领域项目实行无纸化网上填报,申请人登录上海科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6299:00),请您于713(周二)1200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逾期视为放弃。提交后请关注校内遴选结果和系统中的审核状态,通过校内遴选的申请人应及时依照审核意见修改并提交,直至状态变为“已审核”。

部分申报注意事项(指南请参阅附件):

  1.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 指南中的其他要求。

科研院联系人:马骏,67792057

Emailzxkyc@dhu.edu.cn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