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设置

   《课题指南》指导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2021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设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市社科规划办对逾期课题进行定期清理,并将逾期情况纳入课题承担人的科研诚信档案。

   三、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

   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参见《课题指南》。

   四、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人须在市哲社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课题申报数据,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课题申报所需材料从市哲社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下载。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对本单位申报者的实名认证信息和网上录入数据进行审核,保证《申请书》数据填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课题申报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彭斐 67792171 pengf@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