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实验室:

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要求(附件),积极准备,港澳台科技合作领域项目实行无纸化网上填报,申请人登录上海科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5189:00),于531日(周一)1200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逾期视为放弃。提交后请关注系统中的审核状态,申请人应及时依照审核意见修改并提交,直至状态变为“已审核”。

部分申报注意事项(指南请参阅附件):

  1.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 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符合申请资格,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科研院联系人:马骏,67792057

Emailzxkyc@dhu.edu.cn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


亿万先生mr01官网

2021511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