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有关老师: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
三、研究期限: 2或3年。
四、“曙光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另: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我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 “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五、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协同创新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学院、协同创新中心要认真审查申请人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原则上每学院、协同创新中心限报1项,于2020年8月24日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一份交到科研处,电子版发到zxkyc@dhu.edu.cn,科研处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逾期不予受理。
上报到市里的人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可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0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科研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7874269;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行政楼347室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曙光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3: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