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位老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校内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8.同一法人单位限报6项,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
二、申请流程
1. 由于同一法人单位限申报6项,如果校内申报超过6项,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学校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三、科研处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马骏,联系电话:67792057,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行政楼347
附:
沪科指南〔2020〕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和化学试剂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学仪器与设施部件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围绕本市具有明显领先优势的高端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的开发和应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与部件研制攻关,提升上海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原创性研发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1)原创性科研仪器和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研制。面向科学前沿,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聚焦对探索自然规律、突破科学原理、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的研制。重点关注:本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新基建相关设施配套高端仪器部件,应用于光子科学、脑科学等领域的科研仪器。(2)面向应用的科学仪器开发。以关键核心技术和部件研发为突破口,聚焦高端通用科学仪器和专业科学仪器的仪器开发、应用开发、工程化开发和产业化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技术及产品。重点关注:中高端质谱仪器、样品前处理仪器、生化分离分析仪器等。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研究内容(1)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内容(2)为企业。
专题二、化学试剂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面向生物医药、食品安全、材料检测等应用领域,配套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化学试剂。
研究内容:针对仪器分析用配套试剂、专用特种试剂和标准物质,开展合成技术、提纯及质量控制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企业。
专题三、仪器共享配套操作与应用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提升大型科学仪器操作应用的技术水平,形成仪器共享的操作流程和应用技术,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
研究内容:针对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30万以上大型科学仪器,开展有关测试、实验、应用方法研究,拓展仪器的应用功能。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2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8.同一法人单位限报6项,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
三、 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6月1日,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6月18日。
四、评审方式
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 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