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决定提前启动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请各有关学院、单位认真总结2019年成功组织申报的经验,围绕“十三五”发展目标,结合国家重大需求、院系学科建设和教师自身科研优势,统一部署、精心策划,拟定本单位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了解项目类型,争取重点突破。国家社科基金设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外译项目等;并设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学单列项目。各单位应全面盘点本单位科研力量,结合不同项目的申报条件,制定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学单列项目等各类项目的申报计划,并做好申报动员以及组织工作,争取重点突破。
二、认真遴选课题,明确研究目标。国家社科基金年底将发布《课题指南》,同时鼓励申报自选课题。申请人可结合各自的研究基础和学术前沿进行选题,待2020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再进行微调。请院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申报人员研究本学科往年立项课题,及时关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结合自身学术优势,充分挖掘本单位特有资源,帮助本单位每位申报教师明确研究目标和申报选题。
三、广泛动员,力争全员申报。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科研力量分布情况,广泛组织和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全员申报,特别是以下三类教师必须申报:
(1)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校内基金项目在研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且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教师;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教师;
为鼓励更多的教师参与申报工作,人文社科办也将通过以下举措来进一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1)校级文科一般项目在研的负责人,且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的,2020年度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批立项后,便可办理校级一般项目的结项手续。
(2)在建的学科基地等平台的负责人及成员,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及立项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3)准备申报2020年校级文科项目的青年教师,必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参与申报是校级文科项目立项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申报动员及组织工作:
(1)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申报通知转发到本单位网站,并通过电话、群邮件、QQ群、会议、微信群等合适途径将申报通知发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
(2)各学院召开申报动员和指导会。可邀请评审专家或本学院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介绍申报经验。
(3)请分管科研副院长制定本单位“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推进计划”(内容包括: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以及预审工作具体方案及时间表; 2.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其他系列项目(后期资助、中华学术外译、艺术学、教育学单列学科)申报意向汇总表)。各单位申报工作推进计划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发至邮箱zyy@dhu.edu.cn。
(4)人文社科办将邀请相关专家在全校范围召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及经验交流会,介绍申报经验,培训项目申请书填写技巧及有关注意事项。
2.申报书填写及学院预审
(1)申请人填写预申报的申报书和活页。此时填报的申报书和活页仅供预审时使用。最终报送给全国哲社规划办的申报材料,请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正式申报公告和申报书材料为准。
(2)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自行制定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参加评审的专家须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必须分组分学科来进行预审,评审专家意见须反馈给申请人,同时将意见汇总表发至人文社科办存底。
3.修改提炼以及学校遴选
各学院将评审专家意见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建议反复修改提炼。各学院将本单位申请人修改后的项目申报书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yy@dhu.edu.cn(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全国哲社规划办正式发布2020年度申报公告后,人文社科办将组织校专家进行校内遴选,根据限额确定上报情况,并对确定上报的申报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4、最终材料报送
申请人多次认真修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按申报的时间安排(将根据全国规划办的申报公告另行通知),统一报送最终申报材料。
五、人文社科办制作了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红宝书,从内容到文字排版等方面对申报书填写提出了规范性指导意见,红宝书将与此通知同期下达各学院,请申报者向学院科研秘书索取。机关部处及其他部门教师如需申报,请与人文社科办联系。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也可直接与人文社科办联系:
联系人:朱媛媛,联系电话:67798712,电子邮箱:zyy@dhu.edu.cn
人文社科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