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按下述说明提供线上线下材料至科研系统(科研院)后,科研院再初审公示,公示结束后系统再审核通过!
注:1、填写申请表,所有成果完成人签字确认,学院审核盖章。多项专利成果(专利群)一起转化时可以签订在同一个合同中,合同命名方式一般为:“核心专利名称”等N项专利转让(或实施许可);但转移转化申请表应按照每一项成果分别填写。
2、整套申请材料:请将合同拟稿(内含成果简介,模板参见/19278/list.htm)上传至科研系统(横向科研→成果转化)新增项目,并将转化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专利证书(或技术秘密披露书)及受让方营业执照上传至科研系统其他说明附件中,然后将纸质材料(申请表为原件,证书及营业执照打印出来即可)提供至科研院产学研合作处(行政楼335)。
3、涉及关联交易时(例如任何发明人之一在受让方占有股份等),请务必同时提供《规范科技成果处置关联业务承诺书》,并以学校名义开展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2019/0517/c19278a251118/page.psp)
4、科研院初审材料齐全后,将在网站公示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第二天审核通过)方可在线打印(带水印)并办理签字盖章手续。注意:请将相关申请材料上传科研系统,并将其纸质材料(其中转化申请表为原件)提供至科研院后,办理公示手续,公示完成且无异议后,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5、转化合同签订之后相关业务
(1)对于转化类项目,合同签订完毕后,一般办理一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以享受增值税(3%)及现金奖励发放时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一半奖励可以免税)。相关说明参见:/2016/0706/c19277a148555/page.psp
(2)对于许可类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应在自签订日期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许可备案。一般请联系该专利申请时的原代理机构办理。注意:国知局对材料形式审查十分严格,提交的纸质版与提交的扫描版需保持一致,盖章扫描清晰完整不漏页。
(3)对于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完毕且经费全部到校入卡后方可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一般委托该专利申请时的原代理机构办理,会让准备一份专利权转让声明(即简易版转让协议),参考模板参见(专利权转让声明(参考模板).doc),并申请用印(/2019/0515/c19284a251136/page.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