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下的IP经济

主题:   移动互联网下的IP经济主讲人:   金华地点:   延安路校区三教8楼会议室时间:   2017-06-02 14:00:00组织单位: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主讲人简介:

金华,现任京东创新业务部总监。曾任福特汽车更美好的世界公益导师,并兼任上海创业指导中心创业导师。身为民建会员,从事供应链十七年,精通跨境电商,生鲜电商和国际物流供应链,对互联网各种创新创业都有很深的研究。

讲座简介:

“互联网+”进入娱乐行业之后,IP越来越成为一个高频词汇,IP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从商业和资本的角度,其内涵已经有了无限的外延,IP被已引申为“可供多维度开发的文化产业产品”,有人从网红的角度对这个词定义为:“能够仅凭自身的吸引力,挣脱单一平台的束缚,在多个平台上获得流量,进行分发的内容。”

IP热最早体现在影视领域,据说一些网络小说的版权已经买到了数千万一部,如今每家稍具规模的影视公司都囤积着几十个IP,拍电影不叫拍电影了,叫IP开发。

那么IP是什么?IP可以是一个故事,可以是一本书,可以是一个游戏,也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地方。它不用靠平台,就能吸引大家的注意力,能让大家追随。

而在IP时代,网红是极致IP的表现。

因为传播工具的丰富,让媒介环境变得碎片化。光直播就有100多个平台,比如说斗鱼、战旗、花椒、映客、易直播等等,还有秒拍,还有喜马拉雅FM、微博、知乎、还有B站、还有微信公众号等等。所以说媒体更加碎片化了。只有碎片化,才会出现个性化。如果还是以前晚上7点调到了什么频道我们都会看到《新闻联播》而且只能看到《新闻联播》,何来个性化?

2015年以后网红迅速成为大家热议的词语,张沫凡、张大奕等等网红的信息迅速占据大家的朋友圈和头条内容,这些网红除了在社交平台上拥有百万粉丝之外,背后都有一个销量惊人的网店,可谓名利双收。其实,“网红电商”只是中国迈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后,企业向“社交商业”模式转型中的一个新玩法。


撰写:李敏信息员:陈盟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