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开始申报。按通知精神,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1年以上(含1年)的上海市居住证,年龄未满50周岁(指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博士生导师资格,且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项目依托单位须在2010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前期有较好产学研合作基础的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可以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
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申报。
二、时间安排:
请学院根据市科委通知要求(见附件1),认真组织申报,择优遴选,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1项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请于2012年12月26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纸质一份交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zxkyc@dhu.edu.cn,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我校限报2项。
请申请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的老师将材料交到企业,由企业负责报送。
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联系电话: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2:《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人才计划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