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建设目标
进一步强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用技术的供给能力,使之固化并形成共性技术推广的实地,促进共性技术扩散,培育本市输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的后备力量。
二、建设内容
专题一:强化公益性和共性技术研究。围绕《上海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的重大或重点方向,如生物医药领域的细胞治疗、新药研发;农业领域的物联网应用、种质资源;先进制造领域的智能制造装备;材料领域的缆索工艺;文化建设中的虚拟网络安全;民生科技中的空气环境监测、绿色土木建造与装备;现代服务业中的现代金融应用、都市型工艺材料等。
专题二:培育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主体。围绕各区县重点发展的产业或特色行业,在区县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择优建设。如张江生物医药、集成集成电路产业;临港海洋装备产业;虹桥商务区的现代服务业等。
筹建期限: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申请条件
1、按照《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沪科(2006)第17号〕中的申请条件。
2、两个专题均对企业开放,专题二必需由企业牵头申请,需提供各区县科委的推荐函,每个区县最多推荐三个名额。同时鼓励本市的大型集团公司或企业技术中心,根据行业或企业的发展规划,申报新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4、申请单位需提供所在区县科委对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中市级财政拨款经费1:1的配套资金承诺函。
5、申请单位和工程中心必需加盟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在筹建中用财政资金(含部分)购买的仪器设备必须对社会开放,对外能提供服务。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上进入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项目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项目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3名的建议回避自己项目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项目建议书一并提交)。
5、本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2012年7 月27 日,截止日期为2012年 8月17 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2年8月3日,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7日下午4:30 。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3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 8月13日至 8月17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站;
(2)点击指南所对应的申报入口,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登录密码” 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联系方式
1、专题联系人
联系人:王渭、斯海雄
联系电话:54065077、23112533
2、书面资料送达地址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曹飞宇;联系电话:33637937;
注:办事大厅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附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2版).zip
校内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