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逐步构建和完善应对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努力降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上海外贸出口的负面影响,不断提升相关外贸出口企业的技术、质量和标准化水平,根据全市应对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实施“2012年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我局结合近几年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本市出口实际,编制了《2012年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申请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2012年度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
专项项目申请指南
本专项重点围绕我市主要出口产品,针对国外近些年发布、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开展研究。实施专项的目的是为了引导本市出口企业不断提升企业质量、技术、标准化水平,努力提升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并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积极学习、吸收国外先进经验,为建立完善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提供借鉴。
一、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支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鼓励政府部门、科研院所、检测、认证咨询机构、标准化技术机构与出口企业共同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了解相关行业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动态,具备一定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基础。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人才。
3.项目的研究应当在1-2年内提出能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措施,或为此提供技术支持,或从各个角度推进应对工作,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4.项目申请单位应有配套项目资金,本专项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项目人员费资助额不得超过申请资助总额的15%,项目间接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不对设备费提供资助。
二、项目类别
1.出口企业应对实施项目
出口企业通过跟踪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海外注册,通过各种产品、企业认证,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开展技术攻关,开发新产品等工作,使企业、产品符合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要求,提升国际竞争力,顺利实现或扩大出口。
2.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题研究项目
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包括:内容跟踪、与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对比分析、对本市出口影响分析、对策研究;某一行业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研究;重点产品出口技术指南;在本市举办TBT/SPS国际研讨会、论坛;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公益性宣贯培训;本市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及应对总体情况调研等。
3.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技术研究项目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禁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物质研究;关键检测方法研究及检测能力的建立。
三、重点领域和主要研究内容
重点领域和主要研究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机电产品
1. 欧盟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闭模式下电力消耗的生态设计要求
2. 欧盟ErP指令下多项产品(电子产品的网络待机、家用定向灯、电视机、显示器、机顶盒、影像设备、电源、吸尘器、咖啡机、家用洗衣机、家用洗碗机和滚筒干衣机)的生态设计要求
3. 欧盟生态标签体系
4. 欧盟WEEE指令(扩大范围,并要求产品分类回收)
5. 欧盟RoHS指令(管制范围扩大,增加新的限用物质的程序规定、更严格的执法和产品召回机制,以及将采用CE标志等规定)
6. 欧盟能源标签新规定
7.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关于电光源产品的标签规定
8. 美国废弃电子产品回收法案
9. 美国多项电气产品最低能效标准
10. 加拿大电器产品能效标准
11. 加拿大电气产品能效标签
12. 日本电气产品质量标签
13. 日本室外防冷凝和冰冻箱的取暖器测试方法修订案
14. 韩国电气电子设备回收实施细则
15. 韩国加热电热毯等柔软加热用具要求
16. 韩国电气产品待机能耗要求
17. 泰国单端荧光灯的能量效率标准
(二)机动车
1.欧盟重型车辆污染物排放限量
2. 欧盟机动车辆(乘用车、轻型商用车、公共汽车、轻型卡车、长途汽车和卡车)的噪声排放限值法规
3.欧盟机动车安全性能要求
4. 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包括防盗和防溜车装置;儿童约束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空气制动系统、乘员碰撞保护、安全带等
5.美国机动车辆儿童约束系统安全相关标准修订案
6. 加拿大船用火花点火式发动机和越野式休闲车排放法规
7.加拿大机动车防盗和防溜车安全标准
8.加拿大机动车辆儿童约束装置和儿童靠垫安全要求日本机动车噪声要求
9. 日本道路车辆安全法规修订案
10. 日本非道路特种机动车辆等排放法规修订案
11. 泰国摩托车轮胎和橡胶内胎相关标准
12. 泰国摩托车发动机排放限量
(三)化工产品
1. 欧盟REACH法规
2. 欧盟家用洗涤剂中磷酸盐和其他磷化合物限量法规
3. 欧盟双酚A限量法规
4. 美国喷雾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国家标准
6. 加拿大禁用多溴联苯醚(PBDEs)
7. 加拿大提高洗涤剂中磷浓度限量要求
8. 日本新的化学品监管制度
9. 日本禁止生产含石棉的产品
10.韩国化妆品原料要求
11.泰国酸性合成染料标准
(四)农食产品
1.欧盟关于农药、食品添加剂相关的指令
2.欧盟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法规
3.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
4.日本农化物残留肯定列表修订案
5.韩国食品标签标准修正案
6.韩国保健食品标签标准
7.韩国加工畜产品法案修订案
8.加拿大食品标签要求修订案
(五)轻工/纺织产品
1.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
2. 欧盟纤维及纺织品标签标识规定
3. 欧盟化妆品指令
4. 欧洲议会对纺织品、鞋类等多项产品实施强制性原产地标识要求
5. 美国关于婴幼儿床、学步车、婴幼儿沐浴椅等婴幼儿用品的安全技术法规
6. 美国关于儿童用品的合格评定要求和安全标准
7. 美国雷斯法案修订案
8. 韩国儿童用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的限量
9. 韩国焊接材料和金属陶瓷修补材料中铍、镍、铬、和铅的含量限值
10. 加拿大关于儿童用品中多项有毒有害物质(铅含量、DEHP、DBP、BBP 、DINP、DIDP和DNOP浓度限值、婴儿奶瓶中的双酚A等)的禁令
(六)其他
1. 对国际贸易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标准
2. 主要贸易国各种认证体系
3. WTO/TBT委员会和SPS委员会例会公共议题
4. 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前瞻性研究项目
四、申请方式
1.申请单位可从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平台www.shtbt-sps.gov.cn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八份及其电子版。 2.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项目申报受理开始日期为4月1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00。
4.联系方式:
项目申请受理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陈向平 电话:54262253
地址:宜山路728号501室 邮编:200233
E-mail:xpchen@shzj.gov.cn
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电话:67792137,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