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2012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即:以往的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开始申报。按通知精神,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年龄未满50周岁(指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项目依托单位工作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博士生导师资格,且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类,含优秀学术带头人或B类,含优秀技术带头人)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
二、时间安排:
请申请者按照市科委通知(见附件1)认真填写,于2012年3月20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纸质一份交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zxkyc@dhu.edu.cn,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我校限报3项。
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联系电话: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
附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人才计划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