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基金项目负责人:

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现将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http://isis.nsfc.gov.cn),下载或在线填报《结题报告》。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的可以联系科研处。

 
2、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在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4、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各自项目的预算和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做好决算。
(1)预算经费一栏应与《计划书》中的预算经费填写一致(注意:不是《申请书》);
(2)调整经费一栏一般全部应填为“0”;
(3)预算总经费=预算经费+调整经费;
(4)经费支出一栏填经费实际支出情况。
管理费:等于总经费的5%(包括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面上项目≤15%、重点项目、重大≤10%
劳务费:面上项目≤15%,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10%,指用于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5、结题报告中倒数第123页中有三处需要项目负责人签章,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意见处的签章和审计部门意见处的签章,请项目负责人先到科研处审核,开结题单子再去办理,其他签章由科研处收齐材料后统一办理。财务处年关前后工作繁忙,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准备。
6、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12220日前在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同时将2份纸质文件交到科研处。要求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打印,附件随《结题报告》一并装订成册,左侧装订(请勿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便于邮寄)。
7、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 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