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根据要求,通过我校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
3.201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报学校科研处后统一报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
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时间节点
1.“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1年10月15日-11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申报项目组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2.材料报送最后期限为2011年11月2日,过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1年9月27日